誤信詐騙集團之話術,淪為車手
►成功使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

本所當事人誤信詐騙集團投資話術,遭詐騙集團騙取存款,更被詐騙集團以投資等事由,要求本所當事人提供個人帳戶收受款項,並協助做虛擬貨幣交易,並將虛擬貨幣轉至詐騙集團之電子錢包,因而涉犯詐欺及洗錢等罪嫌。
經當事人委任本所陳忠順律師
,律師先要求本所當事人保留與詐騙集團之完整對話紀錄等相關證據,並由律師整理對話紀錄及交易明細等有利事證後,具狀陳明緣由及詳述本所當事人遭詐騙集團話術之經過,使檢察官相信本所當事人亦為本案之被害人,其係受詐騙集團之詐騙方依詐騙集團之指示為相關行為,並無詐欺及洗錢之犯意,順利為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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